最新通告:

首页 > 政策法规 > 详情

《关于修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解读

发表时间:2021-08-27 11:54:06 来源:法制司

  日前,交通运输部颁布《关于修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根据国办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当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需要,我部组织开展了“与行政处罚法不相符清理”和“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安全风险较小、危害后果不严重的违法情形的罚款予以适当降低。

声明:
1、凡本网注明“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2、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10-67683008转602

版权所有: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技术支持:人民交通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B座6-7层wlb@cctaw.cn

Copyright 2004-2030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1902504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