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中交协秘字〔2021〕26号
各有关协(学)会、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协会科技奖”)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作为设奖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发设立的社会科技奖励,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批准奖励编号为:0287。在过去3个评奖周期,业内积极响应申报,项目数量和质量不断攀上新台阶,不同交通运输方式同台竞技融合发展。协会科技奖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协会在综合交通运输领域的影响力,以及在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中发挥了应有科技支撑作用。
2021年是协会科技奖第4个工作周期,根据《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今年“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总体要求
申报工作按《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办理。上述文件及相关申报表格可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官网(http://www.cctaw.cn)“专业技术”栏目下载。各申报主体和推荐单位(专家)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奖项设置及名称
2021年度“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奖项设置为科技进步奖、科技英才人物奖、科技创新青年奖。
科技进步奖旨在表彰理论或技术研究达到一定水平,具有创新性和影响力,并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成绩的项目。
科技英才人物奖旨在表彰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取得较高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杰出贡献者的个人。
科技创新青年奖旨在表彰45周岁以下,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创新活动表现突出,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优秀青年人才。
三、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交通运输与物流及相关行业的企业、事业等单位可以直接申报。鼓励各地方科研机构、高校和个人,以及具有新技术、新业态、新产品特征的项目申报;
(2)交通运输与物流相关领域行业协会、学会可以推荐申报;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与物流相关主管部门及学会、协会可以推荐申报;
(4)科技创新青年奖、科技英才人物奖可以由单位推荐申报,也可以个人直接申报。科技创新青年奖同时接受三位具有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的联名推荐。科技英才人物奖接受三位具有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至少有一位为院士。
2、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要求,并在2019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 申报项目需提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运输与物流等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所做的验收或结题意见书,或出具由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组织完成的科技成果评价证书。
凡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争议的,不得申报,否则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3、申报项目专业范围
(1)交通土木工程类;(2)技术装备类;(3)运输综合类。各申报单位,请按上述分类填报。
四、申报程序
2021年度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通过指定电子邮箱st-award@cctaw.cn申报,并同时寄送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书面材料。
为便于申报过程中联系沟通,做好工作进度安排、补充完善有关材料等工作,各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填写《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预申报表》,此表不作为申报依据。
申报材料要求
1、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须与科技成果评价或评审证书排序一致,并在书面材料中确认签字或盖章。
2、项目联系人应为评奖周期内评奖相关工作的指定联系人,同时填写有效联系方式,该联系人应对申报项目情况较为熟悉。
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到2021年9月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B座6层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协会科技部)
联系人:武文全(15811334159)张蕾蕾(15510152468)
金 懋(13651164986)
电 话:010-82899669,010-63691430
传 真:010-82899669,010-63691430
邮 箱:st-award@cctaw.cn
附件1、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预申报表
附件2、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技进步奖填报表
附件3、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科学技术奖个人奖填报表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2021年5 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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